績效考核的三大核心:
1、特征導向型考核。考核的重點是員工的個人特質,如誠實度、合作性、溝通能力等,即考量員工是一個怎樣的人。
2、行為導向型考核。考核的重點是員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行為,如服務員的微笑和態度,待人接物的方法等,即對工作過程的考量。
3、結果導向型考核。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如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勞動效率等,側重點是員工完成的工作任務和生產的產品。
績效考核的方法:
1、圖尺度考核法(Graphic Rating Scale,GRS):是最簡單和運用最普遍的績效考核技術之一,一般采用圖尺度表填寫打分的形式進行。
2、交替排序法(Alternative Ranking Method,ARM):是一種較為常用的排序考核法。
3、配對比較法(Paired Comparison Method,PCM):是一種更為細致的通過排序來考核績效水平的方法,它的特點是每一個考核要素都要進行人員間的兩兩比較和排序,使得在每一個考核要素下,每一個人都和其他所有人進行了比較,所有被考核者在每一個要素下都獲得了充分的排序。
4、強制分布法(Forced Distribution Method,FDM):是在考核進行之前就設定好績效水平的分布比例,然后將員工的考核結果安排到分布結構里去。
5、關鍵事件法(Critical Incident Method,CIM):是一種通過員工的關鍵行為和行為結果來對其績效水平進行績效考核的方法。
6、行為錨定等級考核法(Behaviorally Anchored Rating Scale,BARS):是基于對被考核者的工作行為進行觀察、考核,從而評定績效水平的方法。
7、目標管理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目標管理法是現代更多采用的方法,管理者通常很強調利潤、銷售額和成本這些能帶來成果的結果指標。
8、敘述法:在進行考核時,以文字敘述的方式說明事實,包括以往工作取得了哪些明顯的成果,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是什么。
9、360°考核法:又稱交叉考核(PIV),亦即,將原本由上到下,由上司評定下屬績效的舊方法,轉變為全方位360°交叉形式的績效考核。
10、科萊斯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BSC):圍繞企業的戰略目標,利用BSC可以從財務、顧客、內部過程、學習與創新這四個方面對企業進行全面的測評。
擴展資料
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原則
公平是確立和推行人員考績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發揮考績應有的作用。
2、嚴格原則
考績不嚴格,就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考績不嚴,不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員的真實情況,而且還會產生消極的后果。考績的嚴格性包括: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與科學而嚴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單頭考評的原則
對各級職工的考評,都必須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進行。直接上級相對來說最了解被考評者的實際工作表現(成績、能力、適應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間接上級(即上級的上級)對直接上級作出的考評評語,不應當擅自修改。
這并不排除間接上級對考評結果的調整修正作用。單頭考評明確了考評責任所在,并且使考評系統與組織指揮系統取得一致,更有利于加強經營組織的指揮機能。
4、結果公開原則
考績的結論應對本人公開,這是保證考績民主的重要手段。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優點和缺點、長處和短處,從而使考核成績好的人再接再厲,繼續保持先進;也可以使考核成績不好的人心悅誠服,奮起上進。
另一方面,還有助于防止考績中可能出現的偏見以及種種誤差,以保證考核的公平與合理。
5、結合獎懲原則
依據考績的結果,應根據工作成績的大小、好壞,有賞有罰,有升有降,而且這種賞罰、升降不僅與精神激勵相聯系。而且還必須通過工資、獎金等方式同物質利益相聯系,這樣,才能達到考績的真正目的。
6、客觀考評的原則
人事考評應當根據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盡量避免滲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
7、反饋的原則
考評的結果(評語)一定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否則就起不到考評的教育作用。在反饋考評結果的同時,應當向被考評者就評語進行說明解釋,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后努力的參考意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