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協議書
甲方(接受勞務方):×××
乙方(提供勞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 勞務內容:
乙方從事×××工作,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形式為臨時性的,勞務工作時間雙方可以約定采取彈性工作時間。
第四條 乙方根據目前的健康狀況和工作技能,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報酬按乙方實際工作天數進行計算,每日×××元 ,按月發放,甲方發薪日為次月×××日。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
3、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第七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條 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應在次日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
第九條 甲方應在勞務期限內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在勞務期間,如乙方在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的,由商業保險按相關規則予以理賠,甲方不再承擔其它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如在工作或非工作時間發生突發性疾病或發生雇員意外傷害保險理賠外的其他任何意外(包括交通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突發疾病的,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一條 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以及文件往來等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文件或者相關材料,應當通過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郵寄、電話語音或發送短信、微信等方式送達,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送達。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的,以郵件交快遞公司三天寄出即視為送達;通過電話語音方式送達的,以電話接通視為送達;通過短信、微信、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以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發送視為送達。
2、各方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均為有效送達地址或送達渠道。任何一方如變更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原送達地址或者送達渠道進行送達的均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