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裝修安全事故責任劃分和賠償?
工人在裝修公司做事受傷,雇主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可以要求你賠償。
二、私人裝修出安全事故責任的劃分?
裝修過程如果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劃分情況:
1、如果業主選擇的是具備相關資質的正規裝修公司及工程隊,在施工期間業主與公司或工程隊是存在承攬合同關系的,隨意即使在施工過程中有意外發生,也一律由裝修公司或工程隊負責,即工商處理,業主無責;
2、業主如果是雇傭的是非正規公司,而是一些無資質的“包工頭”,即使有合同的前提下,施工人員發生意外業主也需要承當一定責任,施工隊負主要責任,而業主需要承擔過失責任。雇傭非正規施工團隊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即使有免責合同也無效;
3、如果業主直接雇傭的施工人員,如防盜門安裝、電氣設備安裝等單人即可操作,那么在雇傭期間,業主與施工人員存在雇傭勞動合同關系,一旦意外發生,業主即是主要責任人,需要負責賠償責任的。
三、工地安全事故責任劃分案例?
施工單位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自己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沒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由發包的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四、生產安全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業中毒的人數,也屬于重傷的范圍。
五、專業分包出了安全事故責任劃分?
專業分包出了安全事故,專業分包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總包單位承擔事故你連帶責任!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六、學生在校安全事故責任劃分?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根據法律規定,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如果沒有不當行為,不承擔事故責任。
七、河北省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劃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安全生產事故的劃分標準是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屬于特別重大事故,造成十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屬于重大事故;較大事故是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是經濟損失在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八、職工食堂安全事故責任劃分?
職工食堂安全事故責任劃分,首先要分清是單位還是個人原因,,
單位責任有,
1,是否是灶房式灶臺質量的問題。
2,看是否所購置的爐具,灶具有問題。
3,釆購來的肉,菜 ,酒,水等是否新鮮,合格。
3,是否對從業人員進行過安全教育。、
4,是否按要求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材。
個人因素
1,是否接受安全防火教育,是否會撥打火警電話。
2,是否按規定用火,操作是否規范。
3,灶臺各種用料擺放是否規范合理。
4,造成事故是否積極施救,及時報警。
九、企業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企業安全事故責任劃分: (一)重大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10%以上;或直接損失費達5000元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雖未達到上述金額,但性質嚴重,情節惡劣的事故(火災、爆炸等),造成人身肢體殘廢的事故,均屬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5%,或直接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負傷休三個月以內的事故,屬于一般事故。(三)微小事故: 直接損失費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屬于微小事故。(四)職工的傷亡事故劃分按國家或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五)火災事故等級劃分按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六)事故損失計算按公司有關規定標準計算。事故責任劃分處罰制度: (一)公司的經理未履行安全生產制度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二)由于公司主管安全的責任人管理失職的,造成公司 重大經濟損失的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開除或降職處分。(三)公司員工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人員傷亡或公司損失的,將按照公司有關安全制度規定,根據造成受傷害程度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十、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的劃分?
1.
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 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 全責;上報后未及時采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
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 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 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 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 另行調查。
3.
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 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
在幼兒接送期間發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 口發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衛,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 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