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監理組織,完善職責分工及有關質量監督制度,落實質量控制的責任;
2、嚴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質量控制措施;
3、嚴格質量檢驗和驗收,不符合合同規定質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4、結合工程特點,會同業主確定工程項目的質量要求和標準;
5、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認真核對工程項目的設計文件是否符合相應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其內容是否完整,深度能否滿足施工和材料設計定貨要求,并根據需要提出監理審核意見,督促設計單位解決,并上報業主6、同業主對施工單位派駐現場的組織機構進行全面審查,對其有關人員的施工經驗、技術水平、人員配備等方面進行全面核查;
7、協助業主審核合同文件中的有關質量條款,并在實施過程中加以監督控制;
8、開工前,負責組織由業主、設計單位、質監部門和施工單位參加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認真做好圖紙會審記錄并整理編寫成圖紙會審紀要,經各會審單位共同簽字認可后,作為與施工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下發執行;
9、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質量控制的實施細則,制定重點分項工程的質量予控措施;
10、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全面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及施工技術安全措施,簽發“施工組織設計審核簽證”,并上報業主11,幫助施工單位制定質量檢控辦法,并監督實施情況;
12、審核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的性能質量,將其作為質量控制的重點之一,施工單位在訂貨前需將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設備的樣品材質證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向監理工程師申報,經與業主、設計單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訂貨。進場到貨后,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其出廠合格證、材質檢驗證明及有關技術參數,批準同意并下發“批準原材料、半成品使用表”和“設備報驗單”后方可使用;
13、工程中所使用的各類配合比、鋼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須事前報送試配試焊結果及有關技術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14、利用每周工程例會和定期或不定工期地召開質量問題分析會,針對施工中發現質量問題,認真分析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及時糾正、扭轉質量下降趨勢;
15、嚴格控制現場施工質量。現場監理工程師實行監理跟班制,發現問題后及時要求處理,情況嚴重者下發“施工質量問題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下發“施工停工通知”,直至達要求后方可繼續施工;
16、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進度月報中已完的工程量進行審核簽證,上報業主作為月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