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資料準備清單
一、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單位提交的資料清單: 1)、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復印件); 2)、國家企業資質證書、信用等級證書(復印件); 3)、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書(復印件); 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5)、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6)、工程依法允許分包的,要提供不少于三家分包單位的資質,以便共同研究確定分包單位;有配屬單位的,要提供配屬證明文件。 7)、施工單位提供的實驗室資質證書(復印件);
8)、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質檢員等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復印件);專職安全員 9)、特殊作業工人上崗證(復印件);
10)、本工程自審手續齊全、經各部門負責人簽認的、有針對性、有特殊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1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開列的施工進度進場的第一批施工機械設備的名稱、規格、性能、型號、數量。
12)、建設單位已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的復核記錄;
13)、工程依法允許分包的,應提供分包單位的資質及業績,以便供有關部門進行研究選擇確定。
14)、計量器具合格證、年檢合格證 二、開工前項目監理部應具備的基礎資料: 1)、監理委托合同(副本)以及評審意見; 2)、監理公司對本建設工程的總監任命書及授權; 3)、項目監理部組成人員及分工; 4)、已批準的本工程項目的監理規劃。 5)、中標通知書 6)、甲方的委托授權書
7)、監理工作質量目標、及目標控制總結
8)、公司資質、人員資質 9)、監理合同(要求公司備案)
三、開工前業主應向項目監理部提交的文件及資料: 1)、規劃用地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3)、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4)、建設工程開工證、施工許可證;
5)、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筑紅線驗線通知書,規劃部門定位驗收合格通知書; 6)、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7)、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圖紙審查意見即設計回復,蓋審查章的圖紙,招標答疑,圖紙答疑); 8)、本工程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及中標價(復印件);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招標文件、承建單位投標文件等; 11)、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2)、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3)、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及授權; 14)、建設單位與有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